來源:來源:新華社
作者:周凱

校車上路其他車輛應主動停車等待或避讓,剛剛生效的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賦予了校車道路“優(yōu)先權”。然而《海峽都市報》記者跟隨一輛校車發(fā)現(xiàn),在福州極少有車輛主動避讓,甚至校車還要被迫去避讓別的車輛。e哥氣得想說臟話了,我們不缺法律,缺的是執(zhí)行力,校車優(yōu)先權不落實,用坦克送學生也枉然!
就在《條例》生效前一天,廣東陽春市再次發(fā)生校車事故,核載11人實載19人的校車與一輛大貨車相撞,造成3名幼兒死亡、14名幼兒受傷。又是超載,校車慘劇一再上演讓網(wǎng)友們怒發(fā)沖冠,紛紛指責校方不負責任、政府監(jiān)管不力。e哥想說,不超載就能避免孩子傷亡嗎?肇事貨車核載15.39噸實載62噸,面對這樣一個龐然大物,就是讓孩子們坐在坦克里也無法保證安然無恙。
讓校車更結實、不超載固然能提高孩子們的安全系數(shù),但中國剛剛步入汽車社會,文明行車的氛圍尚未形成,在目前違章駕駛較為普遍的情況下,“我不犯人,人總犯我”,校車躺著也會中槍,即使固若金湯、堅如坦克,也難免會出事。
保證校車安全,功夫在車外。除了要讓校車達到嚴格的標準,更要讓校車的“優(yōu)先權”落到實處,對于干擾校車行駛、不主動避讓校車的司機給予重罰。有一天,當校車像警車一樣威武了,讓無良司機們“退避三舍”了,e哥才敢說校車真正安全了。
《條例》對校車的管理、使用、操作等都有明確規(guī)定,《校車安全國家標準》也將出臺,法律這個“路牌”為校車指明了“安全通道”的方向。但e哥看慣了有法不依、執(zhí)法不嚴,只有執(zhí)法者不開“空頭支票”,拿出“真金白銀”,把“優(yōu)先權”等規(guī)定落在實處,校車才能駛入安全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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